条款 & 条件1.定义“PMC”指PMC科技实业(南京)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指归属PMC 全球有限集团公司旗下的另外一公司。“买方”指下达订单的人。“条件”指此文件陈述的条件和条款,并包括PMC同买方之间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任何特别条款和条件。“合同”指PMC与买方之间关于产品销售、服务提供的条款及条件的合同。“零件”指归属于买方,需要PMC提供服务支持的零件、物品或系统。“货物”指PMC依据此协议条件下提供的产品(包括任何产品装置或配件)。“订单”指买方针对货物和/或服务所下的订单。服务指PMC报价或买方订单里所描述的服务。“知识产权”指专利、版权、注册设计、商标和其它类似。2.总则这些条件适用于所有PMC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的合同。如果此协议的条件同其它任何形式的订单、确认书、确认凭据、发票所包含的其它条件存在矛盾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非得到PMC书面认可(信件、传真或邮件形式),否则任何订单的改变均无效。除非PMC与买方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否则买方不能取消PMC已经接受的任何订单。买方须全额赔偿PMC因订单取消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利润损失)、成本(包括所消耗的劳动力和材料成本)、赔偿、PMC的其它损失。3.价格接受和变更PMC接受的货物和/或服务订单以书面形式为准。PMC保留将订单转包给集团公司或第三方的权利。接受订单以开始工作并不意味着PMC必须按此订单数交货。报价有效期 30天。从PMC报价到交货或提供服务期间,因为PMC控制范围以外情况而导致成本增加,PMC保留对此提高价格的权利。所有成本增加都将计入PMC成本的总和。当货物和/或服务需要进口时,因为人民币流通汇率变更,PMC保留变更所报价格的权利。 4.付款除非PMC 书面同意,否则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付款须在开票日后的30天内结清。对于未依据PMC同买方之间签订的此合同或其它合同按期付款的,PMC有权选择延期、暂停或取消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如果买方在付款期限日前未全额付款,PMC有权对逾期款额按照每月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月利息基础上加2.5%向买方计收利息(此利息可转化为从发票最终付款日起计日利息)。所有PMC收到的支票或证券应可全额支付。对买方的所有到期未付款零件,PMC可作为未结清款项之抵押。在此合同或其它合同款项没有付清之前,PMC有权拒绝交付任何零件或合格证。 买方不能借口有处置权利、或将要反诉或宣称将要反诉而拖延未付。5.交付或执行时间时间不是货物交付或服务履行的决定性因素。买方知悉PMC所提供的交付日期仅为估计日期。PMC将会使用专业运输承包者来交付货物,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货物将交付到买方指定的仓库或场所。PMC对任何延迟或无法交货将不承担责任,也不承担运输途中受损及买方应承担的风险。货物分批装运时,每次装运应当视作单独的合同。相应地,当PMC无法交付其中任何一批货或买方要求时,买方应分别对待,而不能牵涉整个合同的其它批次。PMC保留交付数量有5%上下限浮动而不改变金额的权利。交货数量视为订购数量。买方应当在报价约定的时间内将零件交付给PMC。若未按时交付,PMC将不承担任何延迟责任。同时PMC保留追加因此产生的任何增加费用的权利。 6.遗失、损坏或未送达货物的任何短缺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在7天内告知PMC,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因错误材料或工艺原因产生的不良通知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在交货的21个日历天内或者在首次使用时告知PMC,但不管如何都不得超出交货期后的一个月,时间是本条款认定关键。7.风险和所有权当PMC已经发货,或者当货物处于买方占有或控制下时,买方承担此货物的风险。若买方非正当地提取货物,风险将在PMC已经提出正式交付货物时转移到买方。无论如何,货物的所有权 仍在PMC, 直到收到相关货物全额货款后才能转交买方。所有权转交之前,买方只能以委托代理人和PMC托管者的身份保管货物,使货物与其它买方和第三方货物隔离,并以PMC的资产来投保和识别。当买方有资格转售或者在贸易中以普通程序使用货物时,应将销售收益或者其它的不论有形或无形的包括保险收益计算给PMC,同时应保证所有此类收益真实,并从买方和第三方款项或资产中分开管理。除非所有权已经转移(假设货物没有转售仍然存在),在买方购买货物的义务、或者 PMC权利的行使或者在相关内容上的修缮没有异议的基础上,PMC在任何时候都有资格要求买方返还货物给Tru- Form。否则,PMC可以在没有买方或货物存放的第三方允许的前提下到存货处收回货物。只要PMC要求,买方都应当及时告知此类货物存放的地点。PMC有权自行处理买方转卖所得金额优先于其它货物或服务的到期款项支付于PMC。8.规格买方承认已对规格、生产容量和货物供应的履行进行了完全确认并完全满意。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PMC可能影响货物生产的特别情况( 不论电子的、机械的属性、在运输中产生的或对环境有要求的以及其它的)。否则,PMC对由应该预先告知的特别条件而引起的失效不负责。若有必要,PMC可以提交一份包含零件规格有关信息的零件规格书。 PMC保留交付前对货物任何设计变更或改进 的权利,此类变更或改进可能影响到修改货物的规格。无论如何,买方将不能为适合供货要求的货物做其它任何目的的更改。 PMC希望使用根据买方的规范(也许是买方财产)作出的设计,在电子工程师协会指定中立仲裁人认可或默许的条件下,买方不应无理拒绝PMC使用该设计,当PMC承担为买方提供设计服务或者用PMC自己的设计提供服务时,所有有形财产和在设计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将专属于PMC。买方应承认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及其它使用过的设备是PMC的财产属于PMC,尽管买方支付了部分其中费用。 9.服务PMC将按照报价中的规格及PMC使用的标准来履行服务。所有包含在目录或图例说明中的信息通常在服务类型变更时进行替换,变更时恕不提前通知。同时若买方有特别要求需作出修改,应得到PMC的书面同意。PMC保留对报价过程中或者订单履行中的制图、略图、规格、软件、硬件的制作工作收费的权利。除非有其它书面同意,所有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仍然归PMC所有。在收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也应归PMC。 买方保证在任一交易中提供的货物应与订单一致,同时保证与服务测试标准相符。 10.符合性证明PMC应制作和提交符合性证明给买方,以证明完成对准备返回给买方的零件包括服务的结果测试。11.机密PMC应当在非公开发行的情况下,视所有与买方的交易和买方资料为机密,不得披露或者允许其内容揭露。 并对零件在储存、服务履行之前、之中或之后过程中进行合理保护,未经认可,不得披露、访问买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或文件。买方不得披露和复制任何与PMC有关的机密资料。12.零件保险除非有其它书面同意, PMC没有为零件购买保险的义务,包括当零件在PMC的某一集团公司或者在第三方承包商的厂房以及设备运抵或运离厂房过程中,零件始终由买方承担保险。13.保证和责任13.1 货物13.1.1 买方接受本条款和条件意味着承担货物可以使用的责任。PMC不再承担因货物的使用方式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损害及因缺陷或失效产生的相关费用的责任。 13.1.2 如果有必要,PMC对由错误材料或工艺造成的货物不良负责维修、替换。当然此情况应按照条款6先通知PMC。只有在得到书面同意后,货物才能返抵PMC。此类返运必须包装完好,除非PMC安排提取,由PMC承担运费的托运须事前征得PMC同意。PMC没有义务为买方提供的问题零件承担责任和运费。 13.1.3 要求一定要在货物进入器械、系统或者其它设备组装之前提出。PMC没有义务承担因消除或重装已经进入生产设备的货物的或者由此偶然发生的任何损害的费用。 13.1.4 对在货物交付后重新产生的破损或不良,PMC不承担相应责任。返还货物将按照条款13.1.2执行。 13.1.5 对以上保证,在下列情况下PMC将不能履行:在约定支付期PMC没有收到全额付款;磨损,故意损坏,疏忽,非正常的操作条件;未按PMC的使用说明操作,误用;未取得PMC许可对货物更改和维修。 13.1.6 买方应确保PMC提供的与消费者保护法相一致的所有器械和资料全部被其客户知悉。因买方违反本规定,而导致PMC赔偿其用户或因被起诉产生的损失的,应当赔偿PMC相关损失。 13.2服务 PMC的义务仅限于服务履行时零件修理或更换的相当的费用,除非在归还零件给买方的7天之内通知了PMC,否则 PMC不再承担由于公司或职员及其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决定于设备的申报价值)。在这些条款中如所有担保,条件或者法律涉及的其它条款都是特别限定的而不可扩充。 14.终止在对其它权利和改善措施没有异议时,PMC有权在下列情况下终止未完成的合同或者停止交付:没有如期收到货物或服务的帐款, 买方和PMC 双方之间就合同有分歧时;买方破产、买方由于行政条例对其债权人有任何优先的安排、或者清算(另外因兼并或者重组的目的或者成为独立个体或公司)破产;或者委托代理人被指定接管所有买方的资产或者交易终止;或者PMC预见以上涉及的任何将发生的事项并因此通知买方。在该条款下,货物已经交付或者服务已经被执行却没有付款, 即使与任何早先的安排或协议相驳,金额也应当立即约定并且全额支付。PMC有权从中恢复包括在利润损失和转售损失中产生的任何损失。15.不可抗力若因不可预知、不可避免或PMC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战争、禁运、罢工、暴动或任何政府机构的干预),致使PMC对任何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未履行,PMC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6.终止条款若这些条件中的任何条款被某一法院发现是无效的或者是不可强行的,则剩余条款不因此影响执行而继续有效。17.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任何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具有管辖权的江苏南京的人民法院解决。 |